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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有哪些

  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意外事件导致受伤,当时员工落下了残疾,劳动能力产生了障碍,丧失了就业机会,势必会对以后的日子产生不好的影响。那么,员工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的有哪些,接下来跟着本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员工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吧。

  一、员工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有哪些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 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 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伤残津贴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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