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律师姓名: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号码:0571-63718164
手机号码:15958135663
邮箱地址:zlls164@163.com
执业证号:31330000725275079F
执业机构: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异议,要通过提出复核等方法提出,而不能采取拒签这样的耍赖的做法。即使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也无需着急,责任书是不会因为对方拒签而无效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对方不签字如何处理?本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事故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警会作出事故认定的。到时交警只要把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对方就行了。你只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垫付赔偿,或由他到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如何运用责任推定
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
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
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