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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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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借钱给人如何算生效

  借钱给人并不是说把钱交给对方了就算借条或是借款行为生效了,不同的给付方式生效的条件不同。小编为你介绍借钱给人的时候不同的方式,借款行为生效的条件。同时为你介绍借条无效的情形,请查阅。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理,借条有以上情形的,借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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