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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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不管是建设一个小房子还是建设一栋高楼大厦,只要是工程都会有施工工期的。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通过延误的施工计划,然后计算出工程应该顺延的工期。还可以通过通过增加或者是减少的工程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者是减少的工期。总之这个是需要具体的数据才可以推算出来的,数据不对,推测的也不对。
一、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二、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1)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2)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⑶施工机械费索赔
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费率按照有关定额和标准手册取值。对于工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对于租赁的机械,取费标准按租赁合同计算。
对于机械闲置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公布的行业标准租赁费率进行折减计算,二是按定额标准的计算方法,一般建议将其中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分别扣除一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于工程师指令进行计日工作的,按计日工作表中的费率计算。
⑷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
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讯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等。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
①合同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②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③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④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
⑸总部管理费索赔计算
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通讯、广告费等。
总部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总部管理费。目前国际上应用得最多的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是Eichealy公式。该公式是在获得工程延期索赔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对于获得工程成本索赔后,也可参照本公式的计算方法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
①对于已获延期索赔的Eichealy公式是根据日费率分摊的办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a.延期的合同应分摊的管理费(A)=(被延期合同原价/同期公司所有合同价之和)×同期公司计划总部管理费;
b.单位时间(日或周)总部管理费率(B)=(A)/计划合同工期(日或周);
c.总部管理费索赔值(C)=(B)×工程延期索赔(日或周)。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0-3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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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程索赔的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查申请材料、作出索赔报告、最终意见、索赔成功等,对于工程索赔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四步,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第五步,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司法解释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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