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号码:0571-63718164

手机号码:15958135663

邮箱地址:zlls164@163.com

执业证号:31330000725275079F

执业机构: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刑事辩护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随着我国较多的诈骗手段及诈骗对象也越来越层出不穷,我国也大力的打击犯罪分子和宣传反诈骗,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完全识别对方的诈骗手法,因此很多人都有遭遇过诈骗。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兜底的一个罪名,如果是利用信用卡、合同等来实施诈骗行为的话,往往构成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不同的,那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咨询电话

159-5813-5663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9 www.zjzl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