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号码:0571-63718164

手机号码:15958135663

邮箱地址:zlls164@163.com

执业证号:31330000725275079F

执业机构: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刑事辩护

抢劫罪能和解的吗

  抢劫罪简单来说是指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犯罪行为。常见的抢劫行为有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那么,抢劫罪可以和解吗?

  一、抢劫罪可以和解吗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的话,涉及到私权利方面,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抢劫罪是公诉案件,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的。因此,犯了抢劫罪不能和解。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中,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上面说到的两点案件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改,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抢劫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咨询电话

159-5813-5663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9 www.zjzl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