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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措施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常用,不过,要想获得取保候审,有一定的难度,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三、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殊情况总结如下: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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